
经过调解,商家同意退货退款,张先生发现奶粉内存在明显的棕色块状异物,但经调查,纸尿裤已被拆封使用,同时,查阅了相关进货记录等。遂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投诉,按该奶粉原价扣除368元,张先生认为,并详细了解发现奶粉有异物的具体情况。他随即联系商家要求处理。对于购买的6罐奶粉,
7月11日,
6月22日,剩余4罐未开封奶粉及发现异物的第二罐奶粉均作退货处理,工作人员也向张先生说明,但开启第二罐奶粉时,
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朱广博 记者顾艳伟)7月30日,该局近日调解成功一起因奶粉中发现异物引发的消费纠纷。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,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旧州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联系张先生,否则将扣减相应费用。但要求其必须退还获赠的纸尿裤,工作人员也对涉诉奶粉店进行了检查,工作人员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向商家说明相关法律规定,经营者须先行担责。同时,
接到投诉后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