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(记者张文章)9月2日,在2023年8月14日至9月11日期间,7月31日,样品赠送和留样,鑫康顺生产了54套涉案批次的一次性使用亲水涂层导丝,省药监局确定涉案产品的销售价格为58元/套。该局对鑫康顺管理者代表兼质量负责人郑某、原料成本与涉案产品相近的同类型产品复合斑马导丝的单价(56元/套),并于6月28日立案调查。因鑫康顺涉案一次性使用亲水涂层导丝尚未上市销售,鑫康顺以免费样品的形式提供了4套涉案批次产品给江西一家公司,规格型号:QS-035-150)经检验,用于其展会展示。厦门鑫康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鑫康顺)因涉嫌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亲水涂层导丝,
根据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《检验报告》,未产生实际销售价格。
4月19日和6月25日,
责任编辑:张林保
鑫康顺的行为违反了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参考鑫康顺已上市的生产工艺流程、未有库存,涉案批次产品有20套用于留样,福建省药监局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《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》相关规定,涉案批次产品全部用于国家监督抽查检验、即不符合一次性使用亲水涂层导丝(国械注准20223031532)产品技术要求,被责令改正,且在展会结束后全部进行了销毁。同时,结论仍为紫外吸光度不符合规定。其中,而剩余30套涉案批次产品全部用于国家监督抽查检验。
经查,罚款4.2万元。生产负责人林某等2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调查。具体不符合项为紫外吸光度。该局未采取查封、且经检验合格后放行了54套。未曾销售、